京城乔姐晒易建联订单再发声:没敲诈只是炫耀,他主动搭讪(图1)

京城乔姐在今天再度发布了声音, 晒出了当年的酒店订单截图, 坚决地声称自己是“无罪”的, 并且明确点名要求易建联公开道歉。这样的言论很快就在网络上引爆了话题, 导致双方之间的争议再次升级。

01.动态截图与核心表态

根据目前可以获取到的公开资料显示, 京城乔姐在今天这个时间点, 通过她所使用的社交网络平台, 发布了一篇内容比较长的文字动态, 并且在这条动态里面附带了她在过去入住酒店时的订单截图, 其核心的观点主要就是指称她从开始到最后始终都没有去承认自己有过什么错误, 她接着说自己当时的行为就是属于一种正常的工作表现, 而照片之所以会发生泄露的情况, 纯粹是因为不小心所导致的, 同时她还对外予以否认声称自己根本不存在所谓进行敲诈的这种行为方式。

她在文中描述了服务结束以后告知对方自身情况的过程, 她称对方接受之后让她继续并且闲聊家常。同时她表达了这样一个意思, 就是她已经受到了法律制裁, 但她坚持认为相关的法律后果仅仅只属于违法的范畴而不是犯罪的范畴, 她还进一步说出了无罪之有这种说法, 并且反问说既然没有罪何须进行改造呢。

02.直指易建联公开道歉

京城乔姐在她的动态内容的最后部分, 直接地@了易建联这个人。她提出了要求, 要给他道歉, 要给所有那些被忽悠了的粉丝和球迷道歉。她还提到, 还给她自己一年的青春。她指责对方美美地隐身。她认为, 他作为一个公众人物, 在酒店大堂里进行搭讪这种行为, 难道就没有错误吗。

她进行了特别的指出, 所涉及的地点是北京三元桥威斯汀酒店, 并且她还做出了强调, 他进行了P图, 对她来说, 这是事实, 是无法去改变的, 她声称监控是记录了从相识到进入房间的所有过程的, 这一情况暗示了对方心里清楚。

03.法律定性成为争议核心

京城乔姐在她的文章里, 用了“mycp”这个词来指代那些相关的行为举动, 她声称这仅仅是属于违法的范畴, 而并不等同于犯罪。她还提到, 如果是遭受了屈打成招的情形, 那么我的身体骨头可没有软到这个程度, 所以我始终都坚持主张自己并没有罪过, 也就没有必要去认罪。

京城乔姐晒易建联订单再发声:没敲诈只是炫耀,他主动搭讪(图2)

法律界的相关工作人员会给大家提醒说, 具体的罪名叫什么以及最终会被判多少年的刑, 这个必须得等到那个有了最后效果的判决书才算是定下来。如果仅仅是某一边的人自己在说着话。这玩意儿是不能够替代司法认定这个环节的。

这一个案子, 里面出现了好多不同方向的陈述情况, 所以在对事实进行认定的时候, 仍然存在着比较多的可以被争论的空间。广大的普通百姓呢, 在进行判断依据的选择上, 是需要以权威的官方发布的信息为标准的。

04.网络舆论两极分化

那个动态发出去以后, 很快它就登上了热搜榜上面的前列, 看评论区的话, 你会发现那边的情况是明显的两极分化的样子, 有一些网友是支持他们说的“不认罪”的这个立场的, 因为他们觉得在公众面前的人应该要对相关的责任负起来, 而另一部分人就不这么想, 他们是有点质疑的说法是存在的那种叫做说“一个巴掌拍不响”的这种说法,这种说法是把一些法律方面的概念给弄混淆了的, 他们是反对这样去做的, 也就是反对把它等同于是在指责对方面。

有评论指出, 原文章节里面使用了像可笑、耻辱柱等等这样的带有强烈情绪色彩的词汇, 这些词汇出现的频率比较高, 这与理性的讨论氛围是不相符的。另外也存在一些声音呼吁说要避免对事件的双方进行网络上的审判行为, 应当等待司法机关得出结论之后再做出评判。

05.涉事酒店现状引发关注

作者在文章里面特别强调了那个三元桥威斯汀酒店是在二零二五年初已经闭店了的, 而且到现在为止还没有重新开业, 同时还暗示说大家要是细细品一下就知道了。因为这家酒店是事情发生的地方, 所以它的闭店时间顺序就成了众多网友重点讨论的一个对象。

从公开的工商信息数据里可以看到, 这家酒店在关门休息之前, 经历了多次更换品牌名称和改变经营管理方式的调整。

现在这个建筑物业到底是不是还有其他的公司或者团队在里面继续进行运营工作, 相关的监控录像数据是如何被保存起来的以及如果需要提取这些数据的话具体是一个什么样的操作流程, 目前还没有任何官方的渠道把这些情况公布出来。

06.事件后续走向仍待观察

京城乔姐晒易建联订单再发声:没敲诈只是炫耀,他主动搭讪(图3)

截至到眼下, 关于易建联那一边, 还没有看到任何公开的回应, 来对付京城乔姐那边的最新情况的。他本人还有他所属的那个俱乐部, 也没有发布过什么声明, 来对所谓的道歉要求或者是P图指控做出回应, 整个状态是保持着完全的沉默的。

该事件从开始到现在, 已经过去了两年多的时间。双方对于核心说法的说法, 是存在根本性的分歧的。在缺少新的司法方面的披露内容或者是权威的官方信息之前的这个阶段里面。

公众对这个问题产生的关注情绪, 是可以被理解的。但是需要保持警惕, 不要陷入那种带有强烈情绪色彩的叙事逻辑之中。应当将法院最终出具的裁判文书作为认定事实的唯一依据来使用。

我觉得当一个被大家关注的人碰到了这种有争议的 trouble, 他是不是应该自己去回应一下, 顺便承担一点他自己该负的责任呢, 你要是觉得说得对, 就请在下面的留言区写出你自己的看法, 再通过点赞和分享的操作, 让更多的人都能参与到这种理性的讨论当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