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核查,我市海南今日出游旅行社有限公司等28家旅行社未按规定配备3名以上导游原因,已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旅行社设立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和《旅游行政许可办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我局拟撤销以下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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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撤销旅行社名单

旅行社业务许可撤销预公告(2026年)(图1)

02

撤销核心效力

邢台市重点项目建设促进中心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上述相关企业如对核查结果有异议,可携带经营场地证明、在岗人员证明、正常经营佐证材料,以实名书面形式向我局申诉、说明情况,并在全国旅游监管平台同步完成相关手续。

2、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行政相对人如对本行政行为有异议,应于公告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陈述申辩材料及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及听证权利,我局将依法撤销相关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上述相关企业不得继续从事旅游经营活动。后续产生的经营纠纷、债权债务等相关法律责任由企业自行承担。

03

重要提醒

1、广大游客报名旅游时,请谨慎选择正规机构,避免产生资金损失、旅游纠纷。

2、上述旅行社撤销前已签订的旅游合同、未结清的债权债务、投诉纠纷等相关事宜,全部由企业法人及股东自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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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方式

办公地址:海口市秀英区长滨东四街6号18号南楼3047室

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14:30-17:00

海口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

2026年11月7日